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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1405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二)负责起草中心年度计划、总结、报告、汇报、通知、信息、简报和各项制度以及各种文字材料等;

  (三)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上级部门催办、督办事项的回复工作;

  (四)负责中心公文的编号、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文字材料的打印工作;

  (五)负责中心各项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中心各项会议、活动和集中学习的组织、筹备、记录工作;

  (七)负责中心的对外接待和内部的组织协调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中心的公章使用、登记、保管和各科室业务项目分类编号的管理、登记工作;

  (九)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和对外媒体的联系协调工作,以及中心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分发工作;

  (十)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公共场所(接待大厅、开标室、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监控室等)使用的服务、协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中心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统一战线、信访、工、青、妇、人事、劳动、审计、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四)负责对中心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日常考勤、请销假、学习、卫生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五)协助并参与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