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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阅读次数:1510次】


 

各方交易主体,交易中心各科室: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交易现场人员管理所有进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签订《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二)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焦、返焦人员,在隔离观察(留验)未满的;

(三)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冠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

 二、大力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所有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均实行在线办理;需进行业务咨询的,可通过电话、微信办理。

(一)网上受理项目。1)对11月7日前因疫情影响暂停的交易项目,由招标(采购)人重新预约场地、申请开标,发出招标变更公告,分轻重缓急有序安排交易,各相关主体请密切关注变更信息。每日开评标场次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各开评标场所参与人数不超过50人。(2)凡11月7日之后开评标的项目,按预约时间正常进行3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或需投标人到现场的项目,疫情期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网上退还保证金。非中标人保证金由中心自动退还中标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交易受理科办理(联系电话0391-7118955

三、各方交易主体各尽其责。开评标期间,各方交易主体应服从中心统一管理,相应的工作区域开展工作,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要立即离场原则上招标(采购)人、监督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监督活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

(一)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代表、项目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符合进场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疫物资以备应急使用,同时向中心提交以上人员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

(二)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须提前准备好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所需资料,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尽快完成现场活动,减少各类人员现场聚集时间。

(三)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有确认、疑似接触史、外地返焦隔离期内、与重大疫情区人员有接触史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将限制抽取中高风险地区的评审专家,并对所抽取的评审专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其防疫要求

四、做好交易场所消毒防护进一步加强办公区域、开评标等场所的定时保洁、消毒工作,及时通风换气;封闭评标区单独设置一个隔离室,若在开评标过程中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易服务方案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      省(市)    县(市、区)           小区,联系电话:               拟参加               日的招投标活动。本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河南省、焦作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近期未去过高、中风险地区(或从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

3、本人愿全力配合焦作市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按要求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不聚集不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5、开评标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附件2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易服务方案

 

一、项目注册。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自行进行项目注册(办理科室及电话:建设工程科0391-7118970,政府采购科0391-7118972,产权交易科0391-7118962,国土交易科0391-7118969)。

三、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发布公告和文件,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办理科室及电话:建设工程科0391-7118970,政府采购科0391-7118972,产权交易科0391-7118962,国土交易科0391-7118969)。

四、项目质疑、回复及变更公告的处理。投标人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有质疑的,直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需发布变更公告的,由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平台发布(办理科室及电话:建设工程科0391-7118970,政府采购科0391-7118972,产权交易科0391-7118962,国土交易科0391-7118969)。

五、网上开标。受理项目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提供样品等,投标人均实行网上投标,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原则上招标采购人、监督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监督活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

六、评委抽取。由招标人、监督人、中心工作人员在抽取室进行专家抽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抽取室。限制抽取中高风险地区的评审专家,对所抽取的评委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其防疫要求,有确认、疑似接触史人员、外地返焦隔离期内人员、与重大疫情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均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工作(办理科室:信息0391-7118978)。

七、评标。参与项目评审的人员应做好体温测试、个人防护工作,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尽量做到评委分散评标(必要时单人单室),不接触不见面,独立评审;需准备工作餐的,由招标采购人提前好方便食品。(办理科室:信息0391-7118978)。

八、结果公示、公告发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办理结果公示、公告业务(办理科室:信息0391-7118978)。

九、异议和投诉。由招标采购人和监督人依法处理并回复投标人供应商提交异议和投诉。

十、保证金业务。非中标人保证金由中心自动退还中标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交易受理科办理(联系电话0391-711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