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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阅读次数:2186次】

焦作市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应战状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省评工作,抓实本单位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端正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快速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以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彰显招标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二、落实好五项工作。一要开展“一对一”面谈。不搞大规模参与人数较多的“蜻蜓点水”式集中走访,要真诚地与本单位有经常业务往来的代理机构、重要中标人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面谈,既要征求意见,更要宣传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此项工作7月20日前完成。二要规范本单位网站发布内容。对本单位网站发布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制度文件、工作流程和宣传信息等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凡与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政策不相符的进行专项整改。此项工作7月7日前完成。三要对不良负面信息进行跟踪。对各大论坛网站发布的有关本单位招标投标的不良负面信息进行积极回应、取得理解,并作出相应处理。此项工作7月7日前完成。四要提升服务质量。对招标投标工作应知应会题,要随问随答、烂熟于胸;对来人来访、电话访等要落实文明礼貌用语、首问负责制等,确保服务对象满意而归。在行政服务大厅设有窗口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取消标前备案等与营商环境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办理,设有服务大厅的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各项服务规范。此项工作于省评期间坚持。五要加大宣传活动。要对本行业、本单位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围绕省评内容关键问题,以消息或通讯方式集中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宣传。此项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排名通报。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凡因工作不积极、问题解决不力、服务不主动等被省评明察暗访组发现的,将提交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一对一”面谈情况登记表

      2.网站内容和不良信息排查整改情况一览表

3.网站发布信息情况一览表

 

 

                      2023年6月30日